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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局首次表态 远程审方不能替代执业药师在岗

发布时间:2019-12-25阅读次数:

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网消息,近日,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主任杨威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易蔚、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主任赵志云等就推进远程审方、促进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到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等展开了交流。

一是要坚持推进执业药师制度,加强执业药师配备使用。

双方一致认为,实施25年的执业药师制度不能出现倒退,现阶段执业药师工作面临的困难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暂时困难,只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认识,齐心协力,坚持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初心,就一定能克服目前的困难,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

二是赞成推进远程审方等信息技术以辅助、补充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,但不应替代执业药师在岗执业。

执业药师面对面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、进行用药咨询和指导,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人文关怀的意义和作用。

三是发挥好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作用,探索促进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到药店开展药学服务的方式和途径。

而这也是从远程审方开展以来,国家药监局首次表态。

远程审方,不能替代执业药师在岗

截至目前,据药店经理人不完全统计,已有超过20省份开展远程审方政策,对于远程审方能否替代执业药师在岗问题,多省规定也各不相同。

一方面,远程审方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问题,但从技术层面上,似乎政策更利好于连锁药店,单体店若想开展远程审方,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连锁药店的平台系统,或者第三方平台。

另一方面,对于当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来说,对于远程审方的开展,业内褒贬不一。

可以说,推进药店执业药师配备,倒逼执业药师队伍提高专业性和岗位含金量,也是从监管部门到药店从业者共同推进的目标。

但出台远程审方政策后,有的省份规定:远程审方直接可替代执业药师在岗;有的省份则规定: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,连锁店则不用注册执业药师了。

以12月2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的《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为例,文件明确:允许企业按照国家局要求开展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。在连锁门店履职的执业药师,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,企业应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,《执业药师注册证》与连锁总部任职文件应保持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