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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考核项目 |
考 核 内 容 |
标准分 |
评 分 标 准 |
得分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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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一
项 |
组织建设 |
1-1、党支部组织健全,分工明确,责任落实;支委成员团结协作,与科室协调配合好,支部具有一定的凝聚力、战斗力。 |
4 |
支部班子不健全、分工落实、团结协作
不好的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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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2、能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支部活动,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,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。 |
4 |
业务、党建工作相互脱离扣2分,工作
任务未完成的扣 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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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、支部书记、支委、党小组长热心党务工作,熟悉党务工作的基本内容,掌握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。 |
4 |
对党务工作不投入的扣1分,对党务
工作的内容、方法等不熟悉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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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4、支部换届选举,程序规范;支委缺额时,及时增补。 |
4 |
换届选举、增补支委程序不规范的扣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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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二
项 |
党员发展工作 |
2-1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,落实联系人制度;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,严格发展党员程序,确保新党员质量。 |
4 |
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扣2分;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、入党材料不完备扣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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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2、做好高级知识分子、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教育工作,从政治上主动关心他们。 |
4 |
做高级知识分子、专业技术骨干的培养教育工作的,有活动无记录的扣2分,未开展活动的,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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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三
项 |
党员教育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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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1、教育党员立足本职,开展“共产党员示范岗”等创先争优和主题实践活动。党员在本部门能起先锋模范作用。 |
4 |
按创建措施开展活动,并有事迹记录的不扣分,被举报党员作用发挥不好的,扣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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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2、按照党委理论学习安排,结合实际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改进教育形式,健全组织生活,每次学习,有签到、有记录、有讨论。 |
4 |
未按计划组织学习,考勤记录不全的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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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3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及其他活动。 |
4 |
根据通知,全年累计出席人数低于应到人
数的80%,低两个百分点扣1分,直至扣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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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医弋矶山医院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细则(二)
(共三页,10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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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四
项 |
思想政治工作 |
4-1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不定期开展个别谈心活动。针对党员、群众思想情绪的“热点”、“难点”问题,开展思想状况分析,每半年进行一次,及时上报思想分析材料。 |
4 |
未开展谈心活动的扣2份;未完成思想状
况分析的扣1分,内容不切合实际的
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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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2、认真总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,每年提交不少于1篇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方面的文章。 |
4 |
未提交文章的扣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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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3、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,报道支部工作动态及活动,好人好事、新技术、新项目等情况,每年完成院报的通讯任务(不少于3篇)。 |
12 |
报道次数不够的,每少1篇扣4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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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五
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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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和联系群众制度 |
5-1、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;按规定向党委汇报,向支部大会报告;工作情况有记录。 |
4 |
没有计划、总结的各扣2分;未按要求汇报、
报告的各扣1分;工作记录不完备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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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2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和支部委员会议,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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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次数未达标的扣1分,考勤、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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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3、关心群众的思想进步,虚心听取群众意见,及时化解矛盾,党群关系密切。 |
3 |
不倾听群众意见的扣1分;党群关系紧张的扣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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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4、认真执行党费收缴的规定,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专款专用、项目明确、账目清析。 |
3 |
党费使用未达标的扣2-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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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5、支部工作记录完整,每年对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,支部有党员登记表。 |
4 |
无记录扣2分;未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的扣1分。无党员登记表的,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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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医弋矶山医院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细则(三)
(共三页,100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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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六
项 |
行风建设 |
6-1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 |
4 |
未落实责任制的扣2-4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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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2、经常开展党纪、党性、党风教育,重视加强作风、行风建设,认真抓好防范违法违纪工作,敢于纠正不良现象。 |
5 |
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扣3分,受刑事处分
的每人扣5分,直至扣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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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-3、积极协助行政领导严格执行“十项承诺”,加强医德遗风医风建设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。 |
11 |
经检查发现违反行风相关规定每人扣1分,
医疗纠纷、行风投诉查实的每件扣2分,在
行风问卷调查、座谈会征求意见中,行风满
意度低于85%的扣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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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项 |
创新特色工作(附加分) |
自主开展党建工作研讨活动,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、新途径、新方法,并取得显著成效的。 |
6 |
根据创新情况及所取得成效综合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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